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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成国务院七部委局联合检查组,从5月29日开始对全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联合检查组将赴辽宁、河北、山东、河南、湖南、湖北、江苏、重庆等地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集贸市场所采取的整治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特别是合、信息交流反馈情况等。检查的目的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指导。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领全国务院关于开展家复市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努力完成检查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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